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建设
泰州出台《决定》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打造“到泰州,泰周到”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5-07-21 15:17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7月18日,泰州市召开《关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闻发布会。该《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已于2025年6月23日正式施行,旨在破解行政执法领域痛点难点,为打造“到泰州,泰周到”一流营商环境品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情况。




    聚焦执法顽疾,精准回应企业关切

据会议介绍,《决定》的出台源于市委打造“到泰州,泰周到”营商环境品牌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连续6年跟踪监督营商环境建设所发现的问题。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红顶”中介、执法标准不一、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其核心在于执法规范化水平与队伍专业素养。《决定》历经深入调研、多轮征求意见和法定程序,最终审议通过。

“十个加强”构筑制度体系,亮点突出

《决定》核心内容包括“十个加强”,形成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的制度框架:

加强政治建设与服务理念:强调执法为民,最小化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加强统筹监测与举报治理:运用管理平台监测执法频次,严控全市性专项执法活动;首创建立健全重复举报、“恶意”举报案结事了机制,优化行政资源使用,保护企业免受滋扰。

加强柔性监管:优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方式,避免“小案重罚”。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汉刚在答问时详解了对“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探索“沙盒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加强裁量监管:明确实行省、市两级行政裁量权基准,下级执法机关直接适用,不再另行制定,解决“类案不同罚”问题。司法局副局长蒋小明强调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加强市级基准的动态评估调整。

加强办案监管:探索开展重大疑难复杂或明显存在较大经济风险案件的经济影响评估;定期清理“挂案”,排查趋利性执法。发改委副主任刁春宏阐释了经济影响评估的内涵、内容与实施流程,表示将启动相关制度研究。

加强事后服务与信用修复:创新健全处罚事项协助整改机制,由执法机关明确标准、牵头指导或协助整改,避免“罚后不管”“天价整改”。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江峰以企业反映的消防与安监标准冲突导致反复整改为例,说明了此机制的必要性。同时,推动信用修复结果共享互认,实现“一件申请,多项修复”。发改委副主任刁春宏介绍了同步送达修复告知书、简化材料、加强协同等具体措施。

加强协调监督:建立诉求沟通和案件抽查复盘机制。

加强涉企中介治理:强化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准入退出机制,根治“红顶”中介。数据局局长焦斐虎说明,根据省市中介超市管理办法,提供虚假材料、证明等行为将被“一票否决”清退,一年内累计三次有效投诉也将被清退,已有两家中介因违规被清退。

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建立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蒋小明副局长表示将通过完善培训体系、强化实战锻炼、加强执法监督三方面落实。

加强组织实施与督查:市政府需细化措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强化跟踪监督。

会议指出,《决定》的三大特点是体现泰州特色(如数字赋能、精准监管)、聚焦顽瘴痼疾、注重工作创新(创设11项机制,优化6类清单)。

多措并举抓落实,护航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副秘书长韩潮代表市政府表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逐条逐项狠抓《决定》落实:

规范涉企检查:动态公布清单,升级“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推进智慧监管、非现场检查,让“清单之外无检查”成为企业减负的软环境。

提升监督质效:发挥监督体系作用,建立分析研判、分类处置等六项机制,融合“自监督”“再监督”“外监督”,让监督“长牙”。

夯实长效基础:持续整治突出问题,规范裁量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加强源头治理,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会议强调,让企业专心谋发展是政府的职责,市政府将以贯彻《决定》为契机,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