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露露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沈星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曹恒景、袁国建、吴彬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