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飞:以匠心立良法
发布日期:2021-10-27 08:55来源:人大浏览次数:

——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张飞飞

加强立法工作是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的六个方面重要任务之一。总书记以三个“要”,对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作出最新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为我们今后开展地方立法指明了方向、确定了方位、给予了方法。作为人大的一名立法工作人员,当前,我要将学习领会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作为头等大事,并结合自身工作,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秉承“工匠精神”,着力做到以下四点,努力将学习成果转为立良法谋善治的内在动力,确保部署要求全方位落地、创造性落实。

一、坚持一个根本,保证立法工作方向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地方立法中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方向是不可动摇的根本。这是谋划、开展一切立法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必须恪守的第一原则,必须遵循的首要规律。

我们立法工作人员要不断增强党领导立法的政治自觉,牢记政治属性是立法工作的第一属性,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对立法中的矛盾问题,学会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处理;要不断增强党领导立法的思想自觉,将政治过硬作为第一标准,将政治学习、理论武装作为提升立法能力水平的必修课,从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百年党史中,汲取立法为民的前行力量;要不断增强党领导立法的行动自觉,将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作为第一要求,严格执行立法规划、计划呈送党委审定,重要立法事项、制度报请党委研究,重大立法争议、矛盾提请党委协调等党领导立法的制度规矩,确保地方立法工作始终在党的指引下迈步向前。

二、树牢两种意识,保证地方法规立得住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 我们立法工作人员要强化精品意识,将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永恒话题。在地方立法中认真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发挥好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地方立法研究院、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履职平台立法智囊团、民意直通车的作用,大开立法之门,广泛征求意见,努力让公众成为立法的亲历者、参与者,保证立法全过程都能听到群众的声音,看到人民的身影,使我们能够听清各层面的意见,摸透各方面的情况,做出最优的制度设置,确保制定出的法规接地气、应民声、顺民意、惠民生,成为人民群众点赞称道的精品。

同时,我们还要切实筑牢底线意识,突出依法立法,自觉扛起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任,做到不越权,严格按照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方面事项,选定立法项目,不得触碰国家专属立法权的红线;不冲突,严格遵守上位法的条文规定及其立法精神,在上位法确定的范围和给定的空间内作出规范,与上位法保持协调一致;不放水,把准法律政策,立足市情实际,多做细化、量化、优化、具体化的规定,不避重就轻、不含糊其辞,审慎行使好地方立法权。

三、立足三大方面,保证条例规定真管用

地方立法不仅要好看,做到符合法理、逻辑严密、表达精准,更要管用。我们在立法工作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地方个性问题、区域特殊需求开展立法。按照总书记关于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的指示要求,结合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致力民生、聚力转型两大主题,我们的地方立法工作可以立足以下三方面发力作为。

一是立足民生保障。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目前,我们紧扣民生,围绕住房出行、水电保障等制定出台了《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下一步还要继续聚焦民生,努力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清单,变为立法项目清单,持续释放立法红利,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立足转型升级。转型升级是对发展方式和发展思路作出的一种调整,目的是实现更有质量,更具含金量,更为绿色的发展。立法工作虽不在经济建设的第一线,不在推进转型的最前沿,但肩负着为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为转型输送制度供给的重要任务。过去,我们制定的《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助推诚信泰州建设,为泰州转型升级创造良好软环境,制定的《泰州市标准化条例》旨在打造品质泰州,为转型发展提供标准引领。今后,我们在立法中,要进一步围绕促发展、助转型,推升级多做思考、多谋实招。

三是立足改革创新。地方立法要积极践行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使命。我们立法工作人员,要关注大局,关心形势,在及时掌握国家最新立法动向的同时,也要及时了解国家的当前改革方向,做到立法与改革紧密结合。具体到地方立法,一方面要以立法巩固改革成果,把成熟的改革实践经验,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固定。比如今年制定的《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就是一个典型;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对立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要敢于迎上去,通过科学的制度、规则,来平衡各方利益、化解冲突对立,为改革顺利推进,减少阻力。

四、强化四项能力,保证业务素能跟得上

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归根到底,要靠人,要靠手艺精湛的立法工匠作保障。面对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承担的新使命,面临的新挑战,我们立法工作人员要卯足干劲,苦练内功,持续增强四项能力,把立法这个精细活,干漂亮、做出彩。

一是强壮腿力,努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法不察民之情而立,则不成,做好立法工作的基础,就是掌握实情、了解实况,深入基层,多看看一线鲜活的风景,深入群众,多听听百姓的肺腑之言。在法规制定过程中,除做好到各市(区)、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开展调研座谈等规定动作外,我们要学会将立法调研融入日常,如围绕《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制定,我们可以在打车时多与出租车司机聊聊城市交通状况,围绕《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制定,我们可以在回农村时多与左邻右舍谈谈村庄河道治理保护情况等等,努力形成处处留心看,时时用心听的习惯。

二是练就眼力,努力提高快速学习能力。立法是一项复杂工程,不仅涉及立法业务,而且牵涉立法项目本身的专业知识;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而且牵涉顶层政策。因此,立法项目一旦启动,我们首要任务就是全面熟悉该立法项目的前世今生,在短时间内对数十万字的立法参考资料,反复几遍,对项目涉及领域的政策法规等内容做到准确把握、心中有数,对重要上位法和政策文件做到烂熟于心、信手拈来。这就要求我们能迅速开启快充模式,跟上立法节奏,确保法规有质量、高效率。

三是锻炼脑力,努力提高思考分析能力。做立法工作,除了乐于听意见,善于看材料外,更要勤思、勤想、勤虑。工作中,面对数百条各式各样的意见建议,甚至尖锐对立的分歧主张,我们要能根据实情、静心思考,做到深入分析、仔细研究,在“瞻前顾后”“照应左右”反复斟酌权衡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努力将立法中面临的一道道简答题、论述题变为供领导决策拍板判断题、选择题。

四是积蓄笔力,努力提高立法宣传能力。我们立法工作人员不仅要会,把法规制定好、修改好,而且要能,把立法历程、制定目的、条文规定总结好、阐述好、解读好,让全社会不仅看得到法规,更看得懂法规、会运用法规、自觉遵守法规,使地方法规回归火热的社会实践,走进人民心里,融入群众生活。

一份部署,九分落实,蓝图已擘画,奋进正当。我将按照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检视自身工作,查不足、找漏洞、补弱项,努力成为一名既能登高望远又会绣花描红的立法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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