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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6-11-05 16:43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10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副主任孔德平、邹祥凤、沈明刚、钱忠、李新美,秘书长李卫国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孙志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昌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合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丁志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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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6年1-8月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和年度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经工委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泰州市“十五五”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规划(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社会委的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泰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和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相关报告和事项。

会议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通过《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6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泰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通过补选省人大代表有关事项。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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