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会议专题听取泰州团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上,作为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丁海涛、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辙、省人大法制委委员芮鸿岩报告了履职情况。部分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对3位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通过评议促进代表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祥凤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昌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同志,各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相关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今年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代表法在保留直选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基础上,增加规定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对此作出安排,确定在我市开展先行试点,并研究通过相关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届内实现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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