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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简报专期推介泰州人大经验做法
发布日期:2024-11-15 19:36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编发第42期简报,专期推介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聚焦“准”“严”“实”三大目标,创新方式方法,将绩效监督贯穿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机制,初步实现绩效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每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与财政部门商讨预算编制方案,在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会上,从人大监督角度提出意见,要求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准确测算各项收支,从紧从优编制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建立事前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估机制,近三年预算编制时与财政部门一起选取10多个专项资金开展事前预算评审和重点绩效评估,引导部门逐步强化零基预算理念,从源头上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每年,泰州人大在预决算预先审查时选取3-6个专项资金开展细化审查,并以资金的使用绩效为审查重点,向财政部门指出问题,要求财政部门审核预算部门的目标设置,促进科学精准编制绩效目标。

市人大常委会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等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定期分析和专题调研,紧扣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重点,督促保持适度支出强度,有力促进了政策落地生效,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每年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所有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支出计划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全部导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按月上传资金拨付使用数据,通过线上分析和线下核查相结合,及早发现专项资金支出中存在的问题,转交财政部门及时研究处理。财政部门采取发函提醒的方式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改,促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从而实现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常态化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审查预算编制时是否全面设置绩效目标,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目标实现进度、事后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全过程的监督,推动强化绩效引领,让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并在预算安排中优化资源配置。在编制2024年预算草案时,根据评估结果压减预算申报额度2.83亿元。

绩效管理的目的在于整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财政部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起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绩效好的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的削减取消,对长期沉淀的一律收回。同时,将绩效结果转化为预算安排的标准,解决预算与绩效“两张皮”的现象。建立审议意见当面交办机制,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加强指导、督查,确保出实招、见实效。财政部门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监督,对审查审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反馈整改情况,推动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从强化主体责任、重点监督、结果运用三个方面重点发力,进一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优化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助力全市经济运行加快好转和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叶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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