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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01-17 14:19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2025年1月17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合星检察长所作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服务保障做好“产、水、文、人”四篇文章,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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