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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3-11-06 16:55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10月26日至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国资委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2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国资国企坚持站位全局、服务大局,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深化国企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体现了国资国企的责任和担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国资国企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国企转型发展偏慢,改革成效尚不明显。一是市场主体地位意识不强。部分国企仍习惯于行政思维,企业经营中存在较多非市场机制的因素,国企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二是市场化转型整体步伐缓慢。部分国企融资平台特征明显,一定程度上依赖政府的补贴与政策倾斜,市场竞争力偏弱,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不足。三是国企改革政策落地见效较慢。从管资产、管企业向管资本职能转变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产权关系模糊,政企脱钩不彻底、行政命令代替企业决策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企业产业结构不优,发展质量不高。一是主营业务不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强。市属国企间资源和业务同质化现象依然存在,非主业投资占比较高,业务板块间难以发挥协同效应。二是资产质量不高,造血功能不强。经营性资产占比较低,整体呈现“小散弱”的格局,部分资产属性与企业主业契合度不高。三是混改程序有待规范,混改效益偏低。混改企业主要集中于充分竞争的产业领域,整体实力不强,混改适配度不高,部分混改企业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购置房屋闲置、管理不规范亏损严重等问题。     

(三)国资监管不到位,监管机制有待完善。一是履行出资人职责不规范。出资人审计制度未落实到位,部分企业决策未按程序报经批准,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二是家底不清。监管部门对企业资产数量和经营状况掌握不够清晰和准确,甚至个别管理人员对本企业国有资产家底不清、情况不明。三是考核不够精准。绩效考核指标设置单一,分层分类考核不够细化,没有形成能够全面客观反映企业经营水平的绩效评价体系。

(四)企业管理基础薄弱,防风险压力较大。一是人才队伍结构性短缺。国企干部管理体制行政化色彩依然较重,部分国企管理人员任职时间短,只有个别负责人在企业退休,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二是企业运营风险有待重视。企业造血功能和自有资金不足,投资回报率不高,尤其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疲软,极大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三是债务风险依然突出。国企存量债务规模大,负债结构不尽合理,融资成本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企业利润不能覆盖债务利息支出,偿债风险逐年加剧。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市国资国企需要重点在真正确立国企市场主体地位、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实施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筑牢风险防范底线等方面加以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市场导向,进一步提升国企经营能力。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核心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一是要转变观念,营造国企市场化转型的氛围。理顺政府部门与国企之间的关系,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转变无偿出资、任务交办的旧式思维。企业要主动强化市场主体意识,在更好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二是要理清权责边界,建立合理的资金平衡补偿机制。完善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出资范围与责任清单,加快建立非经营性项目资产运维管养补偿机制,以及企业公益类项目运行等政策性亏损补偿机制,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平衡项目运营成本,防止持续亏损影响企业后续发展。三是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优化治理模式。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打造系统完备、衔接匹配、执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注重外部董事作用发挥,做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经营,加快形成权责法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模式,使得企业决策、治理与市场经济要求更加契合。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国企发展活力。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关键是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动国企与市场深度融合、持续激发企业活力。一是要积极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家队伍。按照企业家的标准选优配强企业负责人,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综合考虑岗位专业性和任期稳定性。探索建立既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又能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企业家的完整体系。二是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企业内部用人机制,让真正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脱颖而出。强化自主培养,持续优化提升国企内部人才结构、质量和专业水平。加强以“契约化”为核心的经理层人员管理,激发经理层人员活力和创造力。三是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注重综合长期发展、整体效益等多方面因素,科学评估企业经营责任,消除部分员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增强改革和经营过程中“试错”的容忍度,让企业敢干、员工敢为,切实增强国有企业内在活力。

(三)优化考核管理,进一步推动国企更好履行“三个责任”。国有企业不仅要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还要继续承担好政府平台功能等政策性使命,实现国企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有机统一。一是要健全监管体系。做实出资人委托年报审计制度,增强审计独立性,保障出资人真正掌握企业“账本”的真实性。建立全口径国资清查机制,全面理清各类资产性质和数量,实时掌握资产运行质态和动态。二是要分类考核。按照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对平台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实施分类考核。对平台性业务,重点考核规范融资行为、保障资金接续、降低融资成本等内容;对经营性业务,重点考核营业收入、实现利润等绩效指标,并科学合理设置各自权重。三是要强化企业内部考核。优化国企子公司等经营主体的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对净资产收益率等企业盈利能力核心指标的考核力度,更好地评价国有资本的投入产出效率,切实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筑牢发展底线,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从被动防风险转到主动控风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加强投资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规范经营决策程序,严把新增投资入口,严控投资金额大、投资收益低的项目建设,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闲置,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各项风险管控措施,防止重大投资损失。二是要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坚决推进“去存遏增”见效见实,“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确保企业资产负债率维持在合理区间。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注重规范融资行为,着力降低融资成本,保障资金平稳接续,稳步缓释债务风险。三是要推进“廉洁国企”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混改、产权交易、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和巡察监督,严格落实国企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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