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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3-01-20 16:22来源:人大浏览次数:

2022年12月23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教育局等7个部门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单项报告,对28个被审计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并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审计整改运行机制。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市审计局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科学分类,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共同组织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见效。各被审计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审计整改,累计盘活资金6.96亿元,收缴入库7.68亿元,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37亿元,制定完善制度29项。

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审计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存在整改不彻底的情况。少数被审计单位对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流于表面,客观归因多、主观归责少,缺乏实质性整改举措,未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导致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整改。二是整改合力有待加强。对跨地区跨部门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利益群体多及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缺少协同整改落实机制,难以形成整改合力。三是审计整改标准有待完善。审计部门对部分专业领域研究还不够深入、透彻,个别审计整改建议不够具体,部分审计问题整改销号的认定标准不够统一、严谨。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压实责任真抓实改。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也是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的关键环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责任感,落实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坚决纠正整改中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强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审计部门要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开展跟踪督查要动真格、出实招、见实效,提高审计整改整体质量。

二是健全整改机制,标本兼治提高成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被审计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既“当下改”又“长久立”,在政策执行、项目建设、内控管理等方面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全力推动完善各项制度。处理好机构整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克服应付式、即景式“表面整改”,促进审计整改顺利落实。审计部门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审计查出的问题,聚焦屡审屡犯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加强原因分析,制订常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指南,明晰问题边界、整改措施、结果认定标准。健全审计整改清单管理机制,构建“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避免问题”的工作闭环,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要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深化内部审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做好常态化“体检”,并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形成监督合力,协同贯通放大效能。要构建“政府督查-人大监督-部门联动-审计跟踪”的 “大联动”审计整改格局,加强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增强全市审计整改整体合力,一着不让跟进监督。要督促被审计单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对社会公开整改结果。定期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扩大审计整改成效。要强化整改结果运用,客观公正评价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量化计分纳入效能考核,以考核力促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四是切实履行职能,多措并举推进整改。审计机关要心怀“国之大者”,系统谋划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努力做到更精准地发现问题,更深入地剖析原因,更有针对性地提出高质量的审计整改意见建议。要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按照同类问题同一标准对审计整改严格把关,逐条逐项对账销号。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主动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对接,精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要坚持科技强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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