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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6-08-23 10:47来源:浏览次数:

2016629—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制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与交通管理规划、慢行系统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建立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多形式宣传普及交通法规,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城乡通行条件;加强交通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得到压降。

会议指出了“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不够健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道路交通管理有待升级,市民文明出行意识需要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还存在停车难、快速出行难、交通影响评价执行难、低速车辆整治难、老百姓出行方式改变难等问题。

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力度

 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停车场及停车泊位等基础设施规划,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要深化要素保障,有效解决交通管理资金投入不足、交通执法力量配备不足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力度

     城市道路交通是否安全、畅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民是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要将文明交通意识的培育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渠道,采用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形成社会风尚。要强化政府的责任,落实由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根据农村实际和不同人群的特点,结合典型交通案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尤其是要加强对电动车、出租车、校车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设施的投入力度

 要加快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交通状态感知、交通枢纽智能管控水平。要本着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将城乡路标、路牌、红绿灯等交通标识健全更新到位。要加快城市道路建设,通过加快城市道路交叉口渠化设计和改造,提高交通容量,建立道路维修、养护机制,为道路修复和完善安全设施提供必要资金,切实改善通行质量。要实施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加强农村公交站台规划建设,改善乡村通行环境。要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研究建设BRT系统。要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位管理,合理开发地下空间、公共场所停车位,被挪作他用的停车场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停车功能。要规划建设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等特定车辆停车场,对大型、高危车辆实行限时限行。

   (四)进一步加大市内治堵与治乱力度

按照治堵先治乱,治乱必治违的思路,将市内商场、医院、学校、农贸市场附近的肠梗阻地段作为整治拥堵的重点,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形成化解堵点的一点一策,并认真督促实施。要注意运用科技手段,对道路交通调控实行信息化管理,利用发达的公共信息网络,播报拥堵信息,及时调整和诱导交通。

要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长效治理,严格查处私划停车位、机动车乱占道、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占道施工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秩序。

要强化对特定车辆的整治。对渣土车、混凝土车、沙石车等工程车辆实行综合治理,对旅游客车、客运车辆、校车和危化品车辆加强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大对超标电动车的管理力度

面对超标电动车(电动三、四轮车)快速增长的势头,市政府应积极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建议统筹全市,在国家没有新的法规出台前,学习借鉴河南、山东等地的办法,对超标电动车实行登记备案制。同时,借鉴上海、广州等地的做法,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源头管理和违规处罚。在管理有效、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适时进行地方立法。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请市政府于201612月,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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