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在泰州召开,会议总结泰州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试点经验,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动此项工作全面开展,不断激发代表履职动能、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会上,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作了交流发言。

让报告履职情况成为泰州各级人大代表的自觉遵循
今年3月12日,新修改的代表法正式施行,随即省人大将泰州明确为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先行试点。我们理解,报告履职情况是一项系统工程,短期靠组织、中期靠制度、长期靠自觉,既要试点探索制度机制的刚性保障,也要持续强化思想认识的精神动力,真正做到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我们聚焦“自觉”两个字发力,坚持以学习引领、用制度支撑、靠联动推进、凭实绩说话,不断增强主动报告的思想自觉、规范报告的法治自觉、有效报告的行动自觉、为民报告的履职自觉,让报告履职情况成为泰州各级人大代表的自觉遵循。

一以学习引领,增强主动报告的思想自觉
代表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承担试点工作,首先要学深悟透。
我们对标法律学,深刻认识报告履职情况是贯彻实施代表法的关键抓手,从而把握法定要求,凝聚报告共识。新修改的代表法,增加规定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对泰州来说,报告履职情况有一定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2009年,根据省人大部署,我市就建立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2014年在全省率先启动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承接试点后,我们坚持一体学习领会,逐字逐句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围绕学习贯彻代表法邀请省人大专家专题辅导,开展3次交流研讨,同时在全市组织100多期代表培训和代表小组活动专题学习,推动报告履职情况成为各级代表的普遍共识。
我们带着责任学,深刻认识报告履职情况是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从而体悟试点意图,增强报告动力。新修改的代表法一经实施,省人大立即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走在前、做示范”的一贯追求。我们认识到,承接试点是泰州人大的重要任务,正当其时、正合其需、正逢其势。说正当其时,是因为本届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已经履职3年多,此时报告履职情况既能督促代表总结前期履职成效,又能更好引导代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说正合其需,是因为新修改的代表法刚刚施行,法律规定迫切需要转化为操作实践,开展试点就是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代表法更好贯彻实施。说正逢其势,是因为省人大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樊金龙常务副主任、张宝娟副主任先后4次到泰州专题调研,相关专工委指导研究具体方案,为我们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精准指导和有力帮助。
我们紧盯问题学,深刻认识报告履职情况是促进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从而正视履职短板,激发报告热情。这次修法的一条主线就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实践中,代表履职存在“四对矛盾”:本职工作任务“硬”与代表履职要求“软”;会议期间工作“紧” 与闭会期间活动“松”;履职范围“宽”与自身知识“窄”;群众期盼“多”与有效手段“少”。我们着眼增强代表的答卷意识和履职热情,组织“向人民报告”专题活动,引导24名省人大代表、339名市人大代表、1538名市(区)人大代表、3944名乡镇人大代表和334名街道、开发区议政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规范和保障代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现在,回选区、访选民、交答卷已经成为泰州各级人大代表的共同行动和追求。

二用制度支撑,增强规范报告的法治自觉
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法律规定很明确,我们要做的就是立足操作层面,把原则性强的法律规定细化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把零敲碎打的探索实践转化为系统谋划的整体布局,把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上升为常态长效的制度安排,为报告履职情况提供制度支撑。
一方面,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谋划制度体系。在省人大指导下,我们研究制定并提请市委转发《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指导意见》,明确“晒、述、问、评、督”五步工作法,配套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制定个人履职计划等3个办法。实践下来,我们感到“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还是不够具体,各级人大迫切需要更加精细精准的指导。关键时刻樊主任带队到泰州调研指导,强调要细化制定不同层级组织实施的办法,为我们指点迷津、明确路径。我们认真学习樊主任讲话要求,细化制定省市县乡级人大代表以及街道、开发区议政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6张流程图,并指导各市(区)人大完善具体方案,形成1个指导意见、3个配套办法、6张流程图和N个具体方案的“136N”制度体系,相关做法在《中国人大》杂志、《新华日报》头版和省人大《参考》刊载推广,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把握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工作路径。报告履职情况尽管是一项具体工作,但是实施起来细节繁杂,像直接选举代表和间接选举代表报告方式如何区别?定期组织报告履职情况是多长时间?向选民报告时报告对象如何确定?这些都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借鉴。我们围绕关键环节,逐一细化安排,力求在没有先例的领域创造成功案例、在解决共性问题上积累先行经验。围绕“谁来讲”,在报告主体上加以区分。每年制定不同层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计划,并明确身兼多级人大代表职务的代表,原则上以最高层级代表职务口头报告履职情况,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层级报告,确保每位代表任期内至少报告一次。在此基础上,突出职务代表示范带动,部署人大机关代表首先报告,提请省直代表带头报告,引领各级代表兴起报告热潮。在今年8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樊主任率先垂范向原选举单位报告,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是首次,起到强烈的示范带动效应。围绕“讲什么”,在报告内容上加以优化。确定政治理论学习、大会期间工作、闭会期间活动、联系服务选民和履行代表其他义务“五个必须报告”事项,同时要求职务代表突出政策落实、企业家代表侧重产业发展、专业技术代表聚焦行业贡献,报告个性履职内容,让选民听得懂、信得过、记得住。围绕“怎么讲”,在报告方式上加以结合。线下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履职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口头或书面报告履职情况;线上通过“江苏数字人大”“泰州人大发布”等载体,以图文或视频形式发布履职计划、履职报告,接受更多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全市7200多名代表、471个代表小组全部制定履职计划并上线发布,代表报告更加可观可感。围绕“谁来听”,在报告对象上加以明确。对省市级代表,明确向市县人大常委会或被授权的专委报告;对县乡级代表,明确参与选民的人数要求、构成比例、报名程序;对议政代表,明确熟悉街道社会事业或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的选民参加,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例如,省直泰州团省人大代表共12人,我们配合省人大代表工委制定工作方案,省人大樊主任、魏主任和省高院夏院长分批向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其他9名代表按照专业领域分为3组,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法制委、财经委和相关工委分别牵头,组织市和市(区)人大相关专工委成员、各级人大代表中的专业人士参与,不断提高履职评议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前不久,丁海涛、孙辙、芮鸿岩和秦一彬、水家跃、陈朋等6名省直代表分别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代表工委相关会议上口头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10多条履职建议。围绕“怎么评”,在报告结果上加以闭环。综合运用满意度测评、现场询问、审议履职报告等方式,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并持续跟踪监督落实情况,促进代表更好提升履职能力。例如,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分组审议了9位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报告,并由市人大分管负责同志当面反馈审议意见,进一步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沟通联系。

三靠联动推进,增强有效报告的行动自觉
制度体系建立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执行。实践中,有这么几个瓶颈制约:一是如何应对各级代表分批报告的组织难度;二是如何避免搞成走程序的形式主义;三是如何克服少数代表“一报了之”的应付心理;四是如何防止群众无感甚至不买账的自我循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把增强报告实效放在首位,积极争取各方面力量支持,努力把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做深做实。主要做到“四个贯穿始终”:我们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每一步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及时报告工作整体方案,推动担任市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市委书记批示肯定并提出要求。同时,提请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参加相关活动,目前除新当选代表外,所有担任市四套班子领导的人大代表均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并接受满意度测评。我们把上下联动贯穿始终。在省人大的精准指导下,市县乡人大同题共答、一体推进,在市级层面推进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指导6个市(区)人大分别开展县乡级人大代表和街道、开发区议政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基层人大形成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特色做法。靖江人大提炼出用选民认可的方式、接受的语言、认同的态度、信服的方法等“四用”标准,泰兴人大协同推进“县级+乡级”“规范+特色”“询问+测评”,兴化人大对不同领域代表定制“分类报告”“多维报告”方案,海陵人大打造“口头+书面”、“线上+线下”、“固定+流动”多场景报告模式,姜堰人大创新推行“一册一档一公示”工作模式,高港人大明确“4+3”履职报告撰写标准,这些富有成效的做法都得到全国人大网站点赞、省人大肯定。我们把群众参与贯穿始终。在法定框架内,引导代表走到选民中报告、让选民来直接评判,结合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人大代表讲坛、“家站点”履职等活动,安排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回答群众问题、接受群众评议,今年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各类报告履职情况活动587场次,让群众感受到代表就在身边。不少代表反映,这种“看得见人、听得见声”的报告形式,让“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具象化,更加激发起履职热情。我们把数字赋能贯穿始终。从一开始就把报告履职情况全套流程搬到线上,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统筹监测系统,及时登记代表参加各类履职活动情况,构建每一位代表履职的“数字档案”。并且将报告情况作为履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与组织部门共享成果,为换届时推荐连任代表候选人提供重要依据。

四凭实绩说话,增强为民报告的履职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们理解,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但时空距离近并不意味着感情自然亲,群众既看报告时的表态,更看履职时的表现。我们以推进报告履职情况试点为契机,全面落实代表法,持续深化五大抓手性工作,让人大代表更加自觉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我们拓展“你点我督”,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建好用好全市110个代表之家,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经济运行观察点、社会发展观察点、民意采集点等“家站点”,引导人大代表“回家进站上线”履职,特别是深化“你点我督”工作机制,横向拓展“你审我督”“你检我督”,相关做法得到央视新闻推广。我们实施“护航行动”,明晰代表履职方向。落实全省人大系统上下联动十项重点工作,聚焦市委“产、水、文、人”四篇文章,出台深化“护航行动”助力“三个大抓”的指导意见,今年谋划40多项监督议题,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400多人次,确保围绕中心大局建言献策、履职尽责。全市各级代表积极参与“我为‘十五五’规划献良策”,提出1200多条对策建议,为省市县谋划“十五五”时期发展贡献人大智慧。我们发挥“雁阵效应”,树立代表履职榜样。致力培育政治素质强、履职能力强、联系群众好、服务大局好、建言献策好、表率作用好的“双强四好”型头雁代表,在央视、《人民日报》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履职事迹610多篇,示范带动各级代表在本职岗位和代表履职中担当尽责、建功立业。我们抓实“双培双争”,夯实代表履职基础。培育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典型示范、开发区人大工作创新示范,争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样板平台和新时代优秀基层人大工作者,全面推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五化”要求和开发区人大工作“1+2+N”制度,推动乡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试点取得实效,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完成“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挂牌,超过60%的乡镇(街道)配备人大兼职副主席(副主任),基层人大不断充实力量、释放活力。我们突出改革攻坚,提供代表履职保障。全面完成10项重点改革任务相关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指导意见,2项工作均得到樊主任批示推广。
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亮的是履职成效,见的是初心使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特别是樊主任讲话精神,按照省人大的统一部署,学习兄弟设区市经验做法,更加务实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抓好执行,推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为助力全省人大工作走在前、做示范作出泰州贡献。
9月19日,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在泰州召开,会议总结泰州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试点经验,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动此项工作全面开展,不断激发代表履职动能、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会上,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作了交流发言。
让报告履职情况成为
泰州各级人大代表的自觉遵循
今年3月12日,新修改的代表法正式施行,随即省人大将泰州明确为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先行试点。我们理解,报告履职情况是一项系统工程,短期靠组织、中期靠制度、长期靠自觉,既要试点探索制度机制的刚性保障,也要持续强化思想认识的精神动力,真正做到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我们聚焦“自觉”两个字发力,坚持以学习引领、用制度支撑、靠联动推进、凭实绩说话,不断增强主动报告的思想自觉、规范报告的法治自觉、有效报告的行动自觉、为民报告的履职自觉,让报告履职情况成为泰州各级人大代表的自觉遵循。
一以学习引领,增强主动报告的思想自觉代表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承担试点工作,首先要学深悟透。
我们对标法律学,深刻认识报告履职情况是贯彻实施代表法的关键抓手,从而把握法定要求,凝聚报告共识。新修改的代表法,增加规定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对泰州来说,报告履职情况有一定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2009年,根据省人大部署,我市就建立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2014年在全省率先启动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承接试点后,我们坚持一体学习领会,逐字逐句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围绕学习贯彻代表法邀请省人大专家专题辅导,开展3次交流研讨,同时在全市组织100多期代表培训和代表小组活动专题学习,推动报告履职情况成为各级代表的普遍共识。
我们带着责任学,深刻认识报告履职情况是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从而体悟试点意图,增强报告动力。新修改的代表法一经实施,省人大立即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走在前、做示范”的一贯追求。我们认识到,承接试点是泰州人大的重要任务,正当其时、正合其需、正逢其势。说正当其时,是因为本届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已经履职3年多,此时报告履职情况既能督促代表总结前期履职成效,又能更好引导代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说正合其需,是因为新修改的代表法刚刚施行,法律规定迫切需要转化为操作实践,开展试点就是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代表法更好贯彻实施。说正逢其势,是因为省人大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樊金龙常务副主任、张宝娟副主任先后4次到泰州专题调研,相关专工委指导研究具体方案,为我们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精准指导和有力帮助。
我们紧盯问题学,深刻认识报告履职情况是促进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从而正视履职短板,激发报告热情。这次修法的一条主线就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实践中,代表履职存在“四对矛盾”:本职工作任务“硬”与代表履职要求“软”;会议期间工作“紧” 与闭会期间活动“松”;履职范围“宽”与自身知识“窄”;群众期盼“多”与有效手段“少”。我们着眼增强代表的答卷意识和履职热情,组织“向人民报告”专题活动,引导24名省人大代表、339名市人大代表、1538名市(区)人大代表、3944名乡镇人大代表和334名街道、开发区议政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规范和保障代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现在,回选区、访选民、交答卷已经成为泰州各级人大代表的共同行动和追求。
二用制度支撑,增强规范报告的法治自觉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法律规定很明确,我们要做的就是立足操作层面,把原则性强的法律规定细化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把零敲碎打的探索实践转化为系统谋划的整体布局,把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上升为常态长效的制度安排,为报告履职情况提供制度支撑。
一方面,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谋划制度体系。在省人大指导下,我们研究制定并提请市委转发《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指导意见》,明确“晒、述、问、评、督”五步工作法,配套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制定个人履职计划等3个办法。实践下来,我们感到“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还是不够具体,各级人大迫切需要更加精细精准的指导。关键时刻樊主任带队到泰州调研指导,强调要细化制定不同层级组织实施的办法,为我们指点迷津、明确路径。我们认真学习樊主任讲话要求,细化制定省市县乡级人大代表以及街道、开发区议政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6张流程图,并指导各市(区)人大完善具体方案,形成1个指导意见、3个配套办法、6张流程图和N个具体方案的“136N”制度体系,相关做法在《中国人大》杂志、《新华日报》头版和省人大《参考》刊载推广,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把握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工作路径。报告履职情况尽管是一项具体工作,但是实施起来细节繁杂,像直接选举代表和间接选举代表报告方式如何区别?定期组织报告履职情况是多长时间?向选民报告时报告对象如何确定?这些都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借鉴。我们围绕关键环节,逐一细化安排,力求在没有先例的领域创造成功案例、在解决共性问题上积累先行经验。围绕“谁来讲”,在报告主体上加以区分。每年制定不同层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计划,并明确身兼多级人大代表职务的代表,原则上以最高层级代表职务口头报告履职情况,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层级报告,确保每位代表任期内至少报告一次。在此基础上,突出职务代表示范带动,部署人大机关代表首先报告,提请省直代表带头报告,引领各级代表兴起报告热潮。在今年8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樊主任率先垂范向原选举单位报告,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是首次,起到强烈的示范带动效应。围绕“讲什么”,在报告内容上加以优化。确定政治理论学习、大会期间工作、闭会期间活动、联系服务选民和履行代表其他义务“五个必须报告”事项,同时要求职务代表突出政策落实、企业家代表侧重产业发展、专业技术代表聚焦行业贡献,报告个性履职内容,让选民听得懂、信得过、记得住。围绕“怎么讲”,在报告方式上加以结合。线下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履职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口头或书面报告履职情况;线上通过“江苏数字人大”“泰州人大发布”等载体,以图文或视频形式发布履职计划、履职报告,接受更多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全市7200多名代表、471个代表小组全部制定履职计划并上线发布,代表报告更加可观可感。围绕“谁来听”,在报告对象上加以明确。对省市级代表,明确向市县人大常委会或被授权的专委报告;对县乡级代表,明确参与选民的人数要求、构成比例、报名程序;对议政代表,明确熟悉街道社会事业或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的选民参加,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例如,省直泰州团省人大代表共12人,我们配合省人大代表工委制定工作方案,省人大樊主任、魏主任和省高院夏院长分批向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其他9名代表按照专业领域分为3组,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法制委、财经委和相关工委分别牵头,组织市和市(区)人大相关专工委成员、各级人大代表中的专业人士参与,不断提高履职评议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前不久,丁海涛、孙辙、芮鸿岩和秦一彬、水家跃、陈朋等6名省直代表分别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代表工委相关会议上口头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10多条履职建议。围绕“怎么评”,在报告结果上加以闭环。综合运用满意度测评、现场询问、审议履职报告等方式,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并持续跟踪监督落实情况,促进代表更好提升履职能力。例如,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分组审议了9位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报告,并由市人大分管负责同志当面反馈审议意见,进一步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沟通联系。
三靠联动推进,增强有效报告的行动自觉制度体系建立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执行。实践中,有这么几个瓶颈制约:一是如何应对各级代表分批报告的组织难度;二是如何避免搞成走程序的形式主义;三是如何克服少数代表“一报了之”的应付心理;四是如何防止群众无感甚至不买账的自我循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把增强报告实效放在首位,积极争取各方面力量支持,努力把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做深做实。主要做到“四个贯穿始终”:我们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每一步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及时报告工作整体方案,推动担任市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市委书记批示肯定并提出要求。同时,提请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参加相关活动,目前除新当选代表外,所有担任市四套班子领导的人大代表均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并接受满意度测评。我们把上下联动贯穿始终。在省人大的精准指导下,市县乡人大同题共答、一体推进,在市级层面推进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指导6个市(区)人大分别开展县乡级人大代表和街道、开发区议政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基层人大形成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特色做法。靖江人大提炼出用选民认可的方式、接受的语言、认同的态度、信服的方法等“四用”标准,泰兴人大协同推进“县级+乡级”“规范+特色”“询问+测评”,兴化人大对不同领域代表定制“分类报告”“多维报告”方案,海陵人大打造“口头+书面”、“线上+线下”、“固定+流动”多场景报告模式,姜堰人大创新推行“一册一档一公示”工作模式,高港人大明确“4+3”履职报告撰写标准,这些富有成效的做法都得到全国人大网站点赞、省人大肯定。我们把群众参与贯穿始终。在法定框架内,引导代表走到选民中报告、让选民来直接评判,结合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人大代表讲坛、“家站点”履职等活动,安排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回答群众问题、接受群众评议,今年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各类报告履职情况活动587场次,让群众感受到代表就在身边。不少代表反映,这种“看得见人、听得见声”的报告形式,让“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具象化,更加激发起履职热情。我们把数字赋能贯穿始终。从一开始就把报告履职情况全套流程搬到线上,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统筹监测系统,及时登记代表参加各类履职活动情况,构建每一位代表履职的“数字档案”。并且将报告情况作为履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与组织部门共享成果,为换届时推荐连任代表候选人提供重要依据。
四凭实绩说话,增强为民报告的履职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们理解,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但时空距离近并不意味着感情自然亲,群众既看报告时的表态,更看履职时的表现。我们以推进报告履职情况试点为契机,全面落实代表法,持续深化五大抓手性工作,让人大代表更加自觉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我们拓展“你点我督”,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建好用好全市110个代表之家,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经济运行观察点、社会发展观察点、民意采集点等“家站点”,引导人大代表“回家进站上线”履职,特别是深化“你点我督”工作机制,横向拓展“你审我督”“你检我督”,相关做法得到央视新闻推广。我们实施“护航行动”,明晰代表履职方向。落实全省人大系统上下联动十项重点工作,聚焦市委“产、水、文、人”四篇文章,出台深化“护航行动”助力“三个大抓”的指导意见,今年谋划40多项监督议题,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400多人次,确保围绕中心大局建言献策、履职尽责。全市各级代表积极参与“我为‘十五五’规划献良策”,提出1200多条对策建议,为省市县谋划“十五五”时期发展贡献人大智慧。我们发挥“雁阵效应”,树立代表履职榜样。致力培育政治素质强、履职能力强、联系群众好、服务大局好、建言献策好、表率作用好的“双强四好”型头雁代表,在央视、《人民日报》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履职事迹610多篇,示范带动各级代表在本职岗位和代表履职中担当尽责、建功立业。我们抓实“双培双争”,夯实代表履职基础。培育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典型示范、开发区人大工作创新示范,争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样板平台和新时代优秀基层人大工作者,全面推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五化”要求和开发区人大工作“1+2+N”制度,推动乡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试点取得实效,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完成“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挂牌,超过60%的乡镇(街道)配备人大兼职副主席(副主任),基层人大不断充实力量、释放活力。我们突出改革攻坚,提供代表履职保障。全面完成10项重点改革任务相关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指导意见,2项工作均得到樊主任批示推广。

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亮的是履职成效,见的是初心使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特别是樊主任讲话精神,按照省人大的统一部署,学习兄弟设区市经验做法,更加务实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抓好执行,推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为助力全省人大工作走在前、做示范作出泰州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