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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再识·深识:姜堰人大深化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2024-11-11 15:38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近年来,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不断健全群众立法参与机制、扩大群众有序立法参与,致力打造社情民意“直通车”、民主立法“前哨站”,积极为上级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贡献姜堰智慧和力量。

初识:看似寻常最奇崛

初次接触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是在2022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到罗塘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泰州市消防条例(草案)》立法调研。“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所属村(居)委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建议在草案的第三十一条中明确区域性火灾隐患日常监管的责任单位或牵头部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陈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次经历,让刚刚转岗到人大的我们深刻认识到:枯燥的法规条文也可以这样鲜活,“高大上”的立法活动也可以这样“接地气”。

2023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会,对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要求。如何精准界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定位?如何进一步深化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萍带领法工委、罗塘街道工委的负责同志,在实地考察上海虹桥和浙江德清、婺城、上城、萧山等地的成功经验后,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对罗塘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进行了扩容赋能——“优框架”:健全“1+12+N”组织架构,即1个立法联络点、12个信息采集点、N个专业团队,织密组织网络体系。“优载体”:设立立法建议采集箱,方便群众线下投寄;开通线上工作室,搭建群众即时参与、适时互动的“绿色通道”。“优路径”:紧扣立法建议“直通车”、普法宣传“播放器”、法规实施“回音壁”三个工作模块,不断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积极推动意见征询、法规宣传、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有序开展。“优举措”:建立凤凰广场立法民意广角和中天、振宇、荷叶社区法规宣传馆(墙),营造浓烈法治氛围;颁发立法信息员聘用证书、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2022年以来,罗塘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参与《泰州市献血条例》《泰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等8部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提出立法意见及建议86条,其中21条被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

再识:绝知此事要躬行

再次感悟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是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被命名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提出的“把握三个要求”“坚持三个原则”“压实三个责任”的讲话精神,如何立足新起点、顺应新形势,推动姜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守正创新、行稳致远,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大考题。

4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汇报,讨论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立法联系单位工作规则、立法信息员管理办法、立法意见征集办法等10项制度。5月下旬,区人大法制委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充分放大罗塘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示范效应,研究确定“四个全”的总体思路,即网络体系“全覆盖”:构建“1+2+2+N”的框架体系,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组,统筹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确定立法联系单位57家,其中镇街13家、部门44家,同时组建专业团队,选聘立法信息员20名;设立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115个,其中在各镇街设立信息采集点89个,在教育、卫健、水利、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基层站所设立信息采集点26个,不断延伸工作触角、扩大覆盖范围。立法参与“全时空”:紧紧围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数据条例》等3部法规草案,采取“集中征询+分散征询”“全面征询+重点征询”“线下征询+线上征询”,广泛征集社会各方的意见及建议,先后召开意见征询会、民意恳谈会24场次,发动代表、信息采集员走访基层群众1400多人次;在“您‘码’上说,我马上办”线上平台开辟立法意见征集专栏,在“三水之环”等人流、车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布设二维码,实现立法意见征询“24小时不打烊”。目前,累计上报立法意见及建议45条。法治宣传“全方位”:将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范畴,切实加大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力度,先后组织开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活动2场次,参加人员达300多人次;依托“人大代表讲坛”,组织区人大法制委委员、人大代表开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巡回宣讲20余场次、参加人员达1600多人次,切实把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让法律法规走进群众心里。检视评估“全周期”:组织对《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照一般预防、重点预防、特殊预防等法规规定,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走访调查、线上调查等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收集群众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协作联动、支撑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发放调查问卷259份、征求意见表278份,征集各类意见和建议4大类、159条,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推动法规正确实施;依托镇街、部门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广泛征集群众的立法需求、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及建议,以及对立法相关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等,全力协助上级人大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深识:吾将上下而求索

两年来的工作实践,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要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立法参与渠道、优化群众立法参与路径,不断提高群众在立法工作中的参与感、获得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萍强调。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创造性开展、高质量发展,我们将始终紧扣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四个强化”:强化统筹观念。紧跟新形势、紧扣新要求,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统筹推进现有组织网络体系扩面提质,在建好用好“三水之环”立法信息采集点的基础上,加快数据局、文体中心、法治文化公园等“嵌入式”立法信息采集点建设,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延伸工作触角;加强纵向沟通、横向联动,密切与上级人大的沟通联系,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协调联动,精准把握工作要求、稳步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把平台建设好、把机制运行好、把工作开展好、把作用发挥好。强化融合思维。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点合作共建、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甸上云”“杆为先”“六尺巷”“枝叶茶社”“有理调解”等代表联络站点在协助立法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特色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民主协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有机衔接,与四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有事请找我,办事请看我”主题实践等活动有机融合,实现资源整合、放大叠加效应。强化规则意识。认真对照《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聚焦立法意见征询主业主责,从征询前、征询中、征询后三个方面,对现有征集路径、征集方式、征集流程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加强对立法联系单位、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建设运行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衔接、服务保障、学习培训、法治宣传、联系联络、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落深落细,不断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质量导向。健全激励表彰机制,适时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表彰优秀立法信息联络员、采集员,积极引领群众广泛立法参与。健全分析评估机制,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声音、不同诉求,及时组织立法信息员,对征集到的立法意见及建议进行多角度分析、多维度研判,既保证“原汁原味”、又体现“法言法语”,切实提高上报意见的精准度和“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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