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统一审议《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邹祥凤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委员们认为,《条例(草案修改稿)》结构合理、内容科学、比较成熟。同时,对托育机构的设立登记、法律责任条款等方面内容提出了意见。 邹祥凤指出,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发展,多次研究部署、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群众在托育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近年来,我市也一直致力于推动托育服务这项民生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呼声,将《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列为今年立法正式项目。 邹祥凤要求,法工委要认真研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打磨完善条例,确保内容更科学合理,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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