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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3-05-12 15:25来源:人大浏览次数:

5月9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祥凤带队赴泰兴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和基层立法联系点黄桥镇开展《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座谈会上,有关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部门的同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围绕《条例(草案)》中的政府及部门职责、污染防治措施、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政策保障和监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邹祥凤表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是保护环境,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的需要;是保证质量,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是保障安全,守护良田沃土,确保粮食安全的需要,对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邹祥凤要求调研组认真梳理,深入研究论证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着力增强条例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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