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27 16:48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监委、中院、检察院,各市(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泰州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件,其他规范性文件15件。其他规范性文件报备的有:市政府6件,靖江市人大常委会1件,兴化市人大常委会3件,海陵区人大常委会2件,高港区人大常委会3件。根据各单位报备情况,结合网上核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列出了2023年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经核查,各报备责任单位按照“有件必备”的要求,自觉履行纸质、电子报备义务,基本做到了应报尽报、材料齐全。但还存在迟报、报备不规范等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例如,有的报备责任单位只上传WPS流式文本,未及时上传PDF文本,有的报备责任单位上传的PDF文本非扫描的公告原件,有的报备责任单位未及时报送纸质材料,有的报备责任单位报送的备案材料存在备案文号重复等问题。以上情况已向有关单位反馈,希望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报备质量。

 

附件:2023年度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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