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监委、中院、检察院,各市(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泰州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7件。其中,市政府规章3件,其他规范性文件34件。其他规范性文件报备的有:市政府2件,靖江市人大常委会6件,泰兴市人大常委会7件,兴化市人大常委会9件,海陵区人大常委会3件,高港区人大常委会2件,姜堰区人大常委会5件。根据各单位报备情况,结合网上核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列出了2022年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经核查,各报备责任单位按照“有件必备”的要求,自觉履行纸质、电子报备义务,基本能做到报送及时、材料齐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在合法性方面,存在个别规范性文件通过程序不适当,个别条款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等问题;在规范性方面,存在备案材料格式、内容不规范,上传的PDF 格式文本非扫描的公告原件,迟报纸质材料等问题。以上情况已向有关单位反馈,希望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报备质量。 附件:2022年度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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