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3-28 16:02来源:调研处浏览次数:

市政府办、司法局,市监委、中院、检察院,各市(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泰州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市政府5件,姜堰区人大常委会3件,海陵区、高港区人大常委会各1件。根据各单位报备情况,结合网上核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列出了2021年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经核查,各报备责任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泰州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范围。根据“有件必备”的原则,个别单位未做到应报尽报,存在漏报、少报问题。在报备规范性方面,存在备案材料格式、内容不规范,平台信息填写错误、未及时上传PDF 格式文本等问题。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报备职责,落实备案工作责任制,具体任务落实到岗、分解到人,确保备案工作正常化。要强化规范意识,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切实提高报备质量。要树牢权限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坚定维护法制统一。

 

附件:2021年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2021年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规范性文件名称

报备文号

发布日期

报备日期

1

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犬类管理办法

泰府备字〔2021〕1号

2020.12.31

2021.1.13

2

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泰府备字〔2021〕2号

2021.9.23

2021.9.28

3

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

泰府备字〔2021〕3号

2021.12.17

2021.12.24

4

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规定

泰府备字〔2021〕4号

2021.12.17

2021.12.24

5

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

泰府备字〔2021〕5号

2021.12.24

2021.12.31

6

海陵区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泰海人备字〔2021〕1号

2021.9.29

2021.10.20

7

高港区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泰高人规报备〔2021〕1号

2021.10.12

2021.10.26

8

姜堰区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姜堰区“一主两副三片区”功能布局的决议

姜人常备〔2021〕1号

2021.6.2

2021.6.15

9

姜堰区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姜人常备〔2021〕2号

2021.9.18

2021.10.9

10

姜堰区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姜人常备〔2021〕3号

2021.11.1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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