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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5-06-11 16:19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副主任孔德平、邹祥凤、沈明刚、钱忠、李新美,秘书长李卫国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三个满意度较低的政府投资项目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这既是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闭环监督,更是推动政府投资项目提质增效的刚性举措。要以政治自觉扛牢整改责任。从思想上正本清源、筑牢根基,将问题整改作为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摒弃“过关”思想,杜绝应付心态,扎扎实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用务实苦干的真成效换取人民群众的真满意。要以问题导向强化刚性执行。以责任压实倒逼项目落实,针对项目推进难点堵点,找出“慢”的原因,找准“快”的途径,确保整改工作抓紧抓实、落地见效。要以制度闭环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深挖问题背后的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举一反三,查改风险隐患,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项目监管,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源头治理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到“根治一类问题”的跃升,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


主任会议决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6月中旬在泰州召开。建议议程为: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围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开展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的专题询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五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泰州市推进产业科创强市建设行动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市级决算;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初审《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决定(草案)》;审议《泰州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修订草案)》;审议《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修订草案)》《泰州市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制定个人履职计划办法》,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调整《泰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的报告,研究审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开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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