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担负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坚决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有力助推作用,在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在深化法治泰州建设中发挥关键支撑作用,为开创幸福泰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践行法治思想,有力促进高效能治理
1、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紧扣打造“幸福水天堂”,创新制定《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有效破解治水难题,推动实现“河长治”。紧扣“健康名城”建设,精细制定《泰州市献血条例》,进一步规范献血、用血管理,为基本医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推动法规有效实施。按照“管用、适用、好用”标准,对《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立法质量不断提升,推动社会广泛运用、司法更加适用。
3、切实加强备案审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修订泰州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办法。完善审查机制和建议受理反馈机制,落实报备责任,定期报告备案审查情况,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4、大力促进法治建设。听取和审议 “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二、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5、加强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跟踪监督。依法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初审2021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关于举全市之力建设中国医药城的决议》,力促市委决策有效落实。视察园区改革发展和“三比一提升”行动实施、市区快速路交通管理工作、“城建惠民”项目实施、体育公园项目暨省运会筹备工作等情况,扎实推进“一高两强三突出”。
6、强化财政和国资管理刚性监督。听取和审议2020年市级决算的报告、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为人民群众看好“钱袋子”。听取和审议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逐项表决2021年拟新建的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题询问上半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市政府和部分部门关于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2020年市级10个部门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执行审查情况的汇报,督促加大执行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建议的报告,常态化开展政府性债务化解情况督查,推动降等降级。听取和审议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促进国有资产规范运作、保值增值。
7、紧盯营商环境和安全环境持续监督。在连续开展专项评议、专题询问的基础上一督到底,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汇报,为打造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提供支撑。在连续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接续发力,听取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汇报,推动提升全市本质安全水平。
8、聚力美丽泰州建设深化监督。上下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压实固体废物治理和监管责任,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支持和推动依法科学精准治理生态环境,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筑牢美丽泰州基底。
9、聚焦“三农”工作组合监督。上下联动专项评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听取农产品品牌建设情况的汇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开展渔业法和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落实长江禁捕要求。视察粮食收购和仓储建设情况,切实保障“米袋子”安全。
三、倾情关注民生福祉,奋力共创高品质生活
10、夯实民生幸福基础。上下联动专项评议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推动有关部门兑现承诺,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视察旅游业发展情况,推动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发展全域旅游。
11、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专题询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听取市区120急救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推动整合急救医疗资源,提升救治能力和服务水平。视察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关爱特殊群体,提升我市精神卫生保障能力。视察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2、顺应人民群众呼声。听取和审议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打造“健康名城、幸福泰州”夯实民意基础。听取和审议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依法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视察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推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基层责任网络,实现全程管控可追溯。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提供高标准服务
13、深化“大代表工作”格局。把代表工作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双联”机制,常态化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人大代表“微调研”等活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组织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让代表工作融入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14、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做精做实代表履职平台,按照“八有”标准,全面规范人大代表工作“站”“家”建设,使履职平台真正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引导和激励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报告情况、展现风采。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培训学习,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高质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15、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和办理实效。注重源头引导,前移服务关口,指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组织办理工作“回头看”,完善联合督办机制,听取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扎实推进代表建议办成办好。探索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机制,加强联合督办工作,督促承办单位既重视办理结果,也重视办理过程。
16、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程序。继续实施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增强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推进高水平履职
17、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机关党组、党委和各党支部重要作用,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18、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完善常态化学习制度,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学习研讨制度,及时传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和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定期举行专题讲座和报告会,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19、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树立“正确党史观”,激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推动工作落实上。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突出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巡察问题整改。深入推进“走在前、作表率”模范机关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效能,驰而不息转变作风,创树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20、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积极接受上级人大指导,配合实施好上下联动议题。加强与省内外设区市人大的交流,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努力形成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发挥好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的作用,及时总结人大工作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积极打造人大工作品牌。办好人大杂志、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讲好人大故事,展示代表风采,提升人大宣传工作质效,营造“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浓厚氛围。
附: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议题安排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议题安排
常委会会议议题
一月
1、审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办公室、人代联工委)
2、初审《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经工委)
二月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逐项表决2021年拟新建的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工委)
四月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社环城工委)
5、审议通过《关于举全市之力建设中国医药城的决议》(经工委)
6、初审《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草案)》(农工委、法工委)
7、审议通过关于贯彻《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办法(法工委)
8、听取和审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人代联工委)
六月
9、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上下联动 社环城工委)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市级决算(预算工委)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预算工委)
12、审议市政府关于《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法工委 书面报告)
13、初审《泰州市献血条例(草案)》(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
14、听取和审议部分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人代联工委)
八月
1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上下联动 农工委)
1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预算工委)
1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工委)
1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工委)
1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工委)
2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监司工委)
21、审议《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草案)》(法工委、农工委)
22、听取和审议部分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人代联工委)
十月
2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农工委)
2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社环城工委)
25、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监司工委)
2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预算工委)
2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预算工委)
2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建议的报告(预算工委)
29、审议《泰州市献血条例(草案)》(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
30、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办公室)
十二月
3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上下联动 办公室)
32、听取和初审市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经工委)
3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预算工委)
34、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办公室)
3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各相关工委)
主任会议议题
三月
1、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区120急救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教科文卫工委)
2、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监司工委)
五月
3、听取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汇报(社环城工委)
4、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监司工委)
七月
5、听取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汇报(经工委)
6、听取市政府和部分部门关于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2020年市级10个部门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执行审查情况的汇报(预算工委)
九月
7、听取市政府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情况的汇报(农工委)
十一月
8、听取《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汇报(法工委)
9、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人代联工委)
代表视察议题
五月
1、视察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工委)
七月
2、视察市区快速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监司工委)
3、视察全市粮食收购和仓储建设情况(农工委)
八月
4、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教科文卫工委)
九月
5、视察体育公园等项目暨省运会筹备工作情况(社环城工委)
6、视察园区改革发展和“三比一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经工委)
十月
7、视察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教科文卫工委)
十一月
8、视察“城建惠民”项目实施情况(社环城工委)
9、视察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民宗侨台外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