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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大在全国人大学习培训工作视频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日期:2026-01-09 09:36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1月5日至6日,全国人大2025年度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傅文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明刚作交流发言,重点介绍我市全面推进各级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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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代表法修改决定,要求“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明确了间接选举的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的重要形式,为间接选举的代表报告履职情况提供了法律支撑。根据代表法的要求,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无论是直接选举的,还是间接选举的,都应当依法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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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围绕进一步加强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进行试点探索。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基础上,起草并提请市委转发《关于加强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制定《泰州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泰州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泰州市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制定个人履职计划办法》,绘制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及街道(开发园区)议政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6张流程图,完善具体方案,形成1个指导意见、3个配套办法、6张流程图和N个具体方案的“136N”制度体系,创新“晒述问督评”五步工作法,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全市已有省级人大代表30人、市级人大代表381人、县级人大代表1758人、乡级人大代表4591人完成履职情况报告,占代表总数96.7%。试点探索议政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报告率达100%。我市各级领导代表带头回原选区(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做法得到全国人大代表工委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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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大将不断深化“136N”体系,推动报告工作从“试点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贡献更多泰州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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