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爱军率调研组来泰,就《江苏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副主任邹祥凤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海陵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和姜堰区三水法治文化园、“三水之环”、罗塘街道振宇社区等3个立法信息采集点,深入了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运行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修改的意见建议。 张爱军对我市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我省实际、回应群众期待的创新实践。做好条例制定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实践情况与制度完善需求,将地方好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法规规范,确保立法成果既彰显江苏社会治理特色,又精准破解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障碍难题。要保证立法质量,重点围绕部门责任划分、法律关系调整、源头预防化解等核心问题加强研究论证,推动法规规范与基层治理实践深度融合,确保条例在实际应用中落地生根、彰显实效。 邹祥凤在座谈会上说,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制定出台《江苏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幸福江苏,具有重要意义。她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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