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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省河道管理条例、市河长制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07-12 18:31来源:人大浏览次数:

今年7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市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执法检查。7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作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陈明冠到会讲话。

《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是全省人大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的基础上,增加检查《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内容,上下联动全覆盖,市和市(区)共同开展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分为集中检查、报告情况、整改推进三个阶段。检查的重点是:宣传贯彻“两《条例》”情况、河道管理和保护情况、河长制工作情况、河道开发利用情况、支持保障情况等。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省河道管理条例、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观看了相关宣传片。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同志解读了执法检查方案。

陈明冠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执法检查关键环节,强化法律学习,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汛期灾害隐患巡查排险,准确研判、科学调度,做好流域性行洪河道管理,确保江河安澜、人民安全、社会安定。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紧扣法律规定,认真查找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对负面典型通过曝光一批、问责一批、治理一批,推动河流持续碧波荡漾、润泽城乡、造福人民,“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副秘书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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