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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十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13 15:29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10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十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认为,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全方位的系统谋划、集成式的改革创新、针对性的重拳整治、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当前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关于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十条措施》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协同。如一企来办·泰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成后,少数部门报送信息不及时,企业对平台的知晓度也不高。相关部门对相同事项的管辖标准不一致,加之缺乏沟通,产生政策打架现象。二是惠企政策落实尚未到位。惠企政策门槛设定过高、申报手续繁琐、政策知晓度不高,企业有着看不着、听不清、摸不透的难处。在申报惠企政策时,材料多、内容重、手续繁、时间长、补贴少,影响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三是执法检查不够规范。少数部门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彻、机械化执行,检查频次较多、重复检查,有的顶格监管”“以罚代管;一些执法部门过度依赖于外聘专家,利益链圈和专家不专的问题较为普遍,也增加了企业负担。协同监管、联合执法的效用还不明显,首违不罚案件数偏少,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较大。四是服务企业实效有待提升。不少部门组织了服务企业的活动,但帮助企业解决的问题还不够多,当好企业发展的店小二停留在口头上。表面上一窗受理,后台还是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机关的门好进了,事情还是不好办;特别是企业群众反映只有材料齐备才录入系统,审批时间明减暗增;相关部门对中介机构多为事后检查多、事前规范少;一些中介机构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导致中介出具的报告质量不高,拖延了时间、增加了成本,助力变成了阻力。

《关于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十条措施》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发展难题、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增添企业信心、提振市场预期的关键举措,是打造泰州品牌、提升泰州形象的重要抓手。会议建议,各地各部门必须深化思想认识,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强化推进力度对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泰州发展实际,坚持系统思维,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泰州模式泰州经验,打造泰好办营商环境品牌。对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增强合作意识,做好份内事、协管份外事,合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直达快享,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适时调整完善政策,结合国家近期出台的两重两新等利好政策,及时修订完善我市相关奖补政策,主动顺应产业发展需求。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强化宣传,对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点对点分类推送,不断提升企业对惠企政策的知晓度。同时,推进直达快享,引导企业主动申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自动匹配,让企业快速享受政策红利。

三、坚持规范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联合综合执法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切实解决多部门、多层级执法频次过高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清单制度,确保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全面推行企业白名单机制,有效减少合规企业的检查频次,大力推行首违不罚机制,强化事前服务,减少事后处罚;严格自由裁量权,细化裁量基准,为自由裁量权设定标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检查案件评估督查机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避免过度依赖外聘专家的现象。

四、坚持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满意度坚持市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制度,从更高层面帮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盈利困难等特定问题,深入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土地、融资、人才等老大难问题。深化专项整治,规范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服务行为,健全退出机制,提高服务质效,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司法护航,审慎处置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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