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17个部门(单位)主办的40项民生实事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40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个别项目系统谋划不够、少数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少数项目进展缓慢、个别项目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升项目实施系统性谋划能力。要精准确定候选项目,以人民群众良好体验感和充足获得感为目标,广泛吸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你点我督”推动解决民生问题、“双联”活动等收集到的人民群众关于民生方面的意见建议,转化吸收为候选项目。紧密结合形势变化和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科学确定候选项目,避免民生实事政府定政府办,防止将部门工作泛化为民生项目。强化系统思维,要制定民生实事五年规划,将自下而上征集和自上而下规划有机结合。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库,将“一事一项目”与“一工程多项目”统筹谋划,最大化发挥民生实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减少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扎实做好项目实施前的相关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实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干扰和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加强信息公开,要提前将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目标和需要群众配合的事项进行公示,让群众明明白白知道项目实施所需时间、建设目标、有可能给群众带来的不便等事项,从而理解并支持项目实施。 (二)建立项目资金制度性保障机制。要确保列入预算,将候选项目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在财政预算审查“一上”前形成候选项目,所需资金列入预算,实现候选项目资金与财政预算良好衔接,靠制度来保障民生实事财政资金投入。严格落实“三审”制,有关主办部门要主动与市人大有关专工委沟通会商,对候选项目进行“一审”。市发改委和财政局要主动与市人大社会委、财经委沟通会商,对候选项目进行“二审”,把好项目源头关。市政府要及时将候选项目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按程序研究确定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票决项目的议案。把住资金投入关。落实市委票决制工作实施意见,坚持人大代表票决项目资金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的原则,项目经费由主办单位全部或大部分自筹的项目,政府可以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纳入代表票决候选项目。 (三)健全项目推进高质量协调机制。要建立考核加分奖励机制,落实市委关于《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将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相关考核,鼓励部门弘扬“四敢精神”知重而担,激发部门主动申报民生项目,有序有力推进项目实施,使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得多与干得少不一样。强化行政实地监督督查。市发改委要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实地调查研究,认真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规律性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实地督促检查,有效协调堵点难点问题解决,并及时向常委会办公室通报督查情况。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增强为民意识,扛实实施主体责任,加大协作力度,确保项目实施进度。有关主办单位要及时与市人大有关专工委加强沟通联系,主动通报相关情况,使常委会实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项目质效最大化评价机制。要建立健全项目质效评价机制,制定民生实事项目质效评价标准,突出注重可考性和实效性,促进项目质量管理,力争把每一个项目都打造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坚持“回头看”跟踪监督,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的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不理想的项目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要求跟踪监督的项目进行集中视察,确保项目质效监督不断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主办部门和市(区)政府责任,推动民生项目既要建好,更要管好用好,使人大代表票决的民生项目和政府的承诺经得起群众检验、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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