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组织开展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既是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更是对全市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一次“法律巡视”。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年多来,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长江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沿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法律责任还需进一步细化落实,水污染防治能力还需加快提升,生态资源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绿色转型发展有待进一步推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对推动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扛起政治使命,牢记“国之大者”。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国之大者”,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牢牢把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持续深入贯彻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用法治力量破解难题,铁腕整治污染,系统修复生态,加快转型升级,全力推动长江经济带江苏段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部门要紧盯问题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对照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紧盯整改时限,加快整改进度,开展重点督办,确保问题彻底整改、不留死角、经得起检验。要健全发现问题、压实责任、合力推进、举一反三的长效工作机制,围绕重点领域和工作短板,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和隐患,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在同一地区再次出现、在不同地区反复出现,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五新”“三主”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加快转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要深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持续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强化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推动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取得更大成效;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动传统行业、沿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合力。长江大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上下对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指导、监督、管理责任,主动靠前、通力配合,把好行业管理的政策关、技术关、质量关。各市(区)政府部门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切实担负起对辖区、部门、单位和企业的监管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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