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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01-17 14:50来源:人大办浏览次数:

(2025年1月17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万闻华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2024年市政府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全市上下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4+1”重大任务,全力做好“产、水、文、人”四篇文章,持续提升“产业、城市、民生”三个能级,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以新的发展实绩为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信心、迎难而上,鼓足干劲、勇挑大梁,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不断把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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