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进一步发挥创新带动作用,助力优化产业体系,今年以来,海陵区人大常委会聚焦平台打造、企业培育、科技招商、要素保障等方面,专题调研我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及载体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以载体建设为牵引,强化创新驱动。聚焦“1+2+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优化科创载体空间布局,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一方面“向内”构筑项目转化生态圈。积极构建“一核一廊一区多点”的协同发展格局,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过程孵化链条。实施科创广场建设,推动国家级孵化器入驻科创广场,以“新材料、半导体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点方向,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园。鼓励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提档升级,全区现有省级众创空间8家,国家级孵化器1家,省级孵化器2家。目前,全区各类科创载体入驻企业247家,吸纳创新创业人才2500余名。一方面“向外”搭建项目招引磁力场。利用上海虹桥商务区的地理位置优势,打造一站式“创业苗圃”,6000㎡上海离岸创新中心投入运营,吸引上海福照人间、元创集团等企业项目入驻。北京离岸创新中心、南京离岸创新中心投入运营。 2.以企业创新为内核,增强发展动能。一是强化科创平台资源导入。打通省市产研院合作渠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加快推进新材料技术成果转化,成功引进江苏集萃材料表面工程技术研究所。中山大学(泰州)太阳能联合研发中心、泰州市水产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研究院正式揭牌运营。二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截至目前,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5家,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7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15家。持续推动数实融合,实施“智改数转网联”行动,不断提升产业竞争能力,累计创成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个、示范智能车间18个、“两化融合”贯标企业41家、星级上云企业150家。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48家。三是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开启“科学家+企业家”的模式,与省市产研院、国内知名高校、中科院系统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组织企业参加“高校海陵行”“泰州日”“泰智汇”新能源产业沙龙暨科技成果直通车等活动开展技术对接,今年以来累计服务企业超100家。 3.以要素保障为支撑,助推产创融合。一是优化顶层设计。成立全市首家科技招商中心,统筹全区科技招商工作,加快锻造新质生产力。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科技招商活动15场,完成“三比一提升”重点科创项目3个,一般科创项目62个。二是拓宽资金渠道。制定出台《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以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对前瞻性、硬核技术的创新项目予以支持。扎实落实市科技创新积分管理、“科创六条”等奖补政策,2023年获得市级科技创新积分奖补资金4169万元,惠及全区185家企业。三是强化人才招引。始终把人才作为提升创新效能的最大能动因子,坚持以“省级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试点”为抓手,健全靶向招才、企业荐才、柔性引才机制。连续四年举办“科企联姻”大会,累计签约“揭榜挂帅”人才科技项目38个,促进科技成果落地生根。连续三年高质量承办“创业江苏”行业赛,着力打造有优势、有支撑的创新创业环境,重点招引汇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存在问题 1.体制机制建设有待加强。一方面,工作推进机制有待健全。科技创新工作涉及人才、科技、工信、人社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对各自条线上的目标任务关注多,横向联动性不强;部分镇街(园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观能动性欠缺。另一方面,科创资源整合机制不够完善。部分科技创新工作前期科学性、有效性论证不够充分,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统筹考量、系统谋划有所欠缺;科技型企业与大院大所间联系不够深入,尤其在破解产业发展关键问题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合作机制及应用模式有待健全。 2.科技创新活力仍待释放。从研发经费投入来看,近年来,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科技创新的活跃程度和发展潜力有待增强。从高企质态来看,全区高企保有量共计175家,数量不多,与高港、姜堰相比有不小差距。其中,高企主要以小微企业为主,且新能源相关企业占比仅为6.9%,区内企业自主创新认识和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有待强化。2023年,高企实现开票销售315.2亿元,相较2022年减少22亿元,降幅达6.5%;高企全年实现总税收5.9亿元,占全区税收收入的11.6%,占比相较2022年下降2.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仍待夯实。 3.要素保障水平仍需提高。政策方面,区级层面支持引导和监督评价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政策支撑不够精准,科技创新环境仍需优化。人才方面,面对上海苏南等地区的“虹吸”效应,我区现有企业人才吸引力不强,契合企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欠缺。相关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出台了系列政策,开展了大量活动,但是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方面抓手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显著。资金方面,近三年来,上争科技项目资金呈下降态势,科技投入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科技金融产品较为单一,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有待加大。 4.载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科创广场进程不快,创业孵化全链条体系还不完善。截至目前,科创中心部分楼层仍处于装修施工阶段,预计今年年底竣工;科创广场虽然明确将新材料、半导体集成电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目标引入产业,但是从项目孵化、落地到产业化的全链条规划还不够细致全面。二是离岸创新中心目标路径不够明确。现有离岸创新中心目标定位仍以产业招商为主线,创新创业资源引进方面职能作用不够突出。运营模式方面,离岸创新中心多由国企自身或第三方社会机构运营,与本地优质企业合作建设的案例不多,市场化程度不高,且专业运营的人才力量不足,部分离岸创新中心市场开拓、企业入驻、项目孵化的效果不够理想,载体运营质态有待提升。三是产学研用供求匹配度不高,平台建设存在短板。受供求矛盾等因素制约,区内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有待深入,中山大学(泰州)太阳能联合研发中心自成立以来,实质化运营成果还不够丰富。 三、几点建议 1.坚持高位统筹,高效联动,做优科创工作谋划。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牢、抓细抓紧。加强部门联动,加快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力量,统筹落实好教育、卫生、科技、人才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多位一体、协同合作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科技创新合力。高位统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体化布局创新链与产业链,同步发力载体平台打造、科创资源导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激发产业活力,增强创新发展动能。 2.坚持产业为要,科技为先,做精科创主体培育。围绕“1+2+3”产业体系,加大科技招商力度,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落户海陵,进一步优化我区产业结构。认真研究、落实落细各级扶持发展政策,加强政策解读,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用好政策、用足政策。对照高企两年培育行动计划,开展梯度培育,储备入库一批、培育成熟一批、申报认定一批。鼓励区内重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水平;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率先完成数字化改造,打造企业标杆。加强跟踪服务,聚焦科创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生产需求,一企一策制定服务方案,不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 3.坚持人才驱动,资本推动,做实科创要素保障。结合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加快制定主导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健全完善人才政策,精准引才、育才、用才,推动实现“以产业集聚人才、用人才助推产业”的良性循环。坚持将企业需求作为评判人才的标准,找准引才留才的错位竞争优势;深化合作模式,优化柔性引才策略,进一步破解高科技人才引进难、留用难问题。加强人才培育,注重发挥创新企业主体作用,把培养科技人才的关键钥匙交到企业手中,统筹做好各领域人才梯队培育和服务保障工作,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科技政策研判,加大专项资金上争力度;对照科技创新积分、拨投结合等相关管理办法,精准匹配企业需求,实行政策精准滴灌。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持续引入金融“活水”;进一步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作用,逐步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投入模式。 4.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做强科创载体引擎。将载体建设与资产盘活相结合,充分利用好老旧厂房、闲置地块、低效楼宇等资源,探索配置最优化、运行最高效的布局方案,推动形成“众星拱月”的科创平台格局。提速推进科创广场建设,推动科技创新项目、企业研发总部、新型研发机构等尽早入驻;健全链条孵化培育体系,加快凝聚创新创业资源。进一步明确离岸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细化发展路径,结合我区产业特点、企业需求和未来布局,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和科技项目孵化力度,进一步完善载体功能,提升载体能级;积极探索政企合作、企业共建等多种离岸创新载体运作模式,支持区内龙头企业、重点企业“走出去”开展域外研发;探索成立或引入专业运营机构,通过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提高载体运营质量。立足企业生产需要,加强与大院大所之间的合作,着重从产业化末端推动产学研用,着力构建“企业出题、校企研联合解题、收益共享”的协同机制。树立投入产出导向,以发展孵化、项目储备和科创企业落地为评判标准,抓实关键环节,强化结果运用,真正推动创新资源和项目资源向海陵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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